凡在深注册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;机关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所招(聘)用深户、非深户(境外就业人员除外)签订劳动合同,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,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。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,应当在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。 就业登记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。 相关标签:深圳调干 深圳户口代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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